衝突礦產(Conflict Minerals) 是指主要來自於剛果民主共和國或其鄰近之非法軍事衝突地區,以壓榨勞工並在惡劣工作環境進行採礦作業,所開採的金屬礦物。而衝突礦產之開採與銷售,被武裝團體所控制,用以資助鄰近區域的衝突。取得來自衝突礦產的金屬製品,將被視為間接支持違反人道主義的採購行為。
適用範圍
本政策適用於大連化工所屬關係企業及供應商。
大連化工持續致力於責任供應鏈的實踐,並減少供應鏈當中社會、環境及安全風險進行持續貢獻。大連化工承諾不採購涉及衝突礦產及其製品的作為,同時也同步要求供應商也一起努力,確保責任供應鏈能夠更為完善。
為了確保產品不含有衝突礦產,大連化工主要政策如下:
- 供應商須簽署「長春集團供應商行為準則」,承諾供應產品不含有衝突礦產。
- 進行採購作業前,確認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是否涉及衝突礦產。
- 遵循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(OECD)所發布的《受衝突影響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礦產供應鏈的盡職調查指導方針》,並每年依據責任礦產倡議組織(RMI)所發布的最新衝突礦產報告模板(CMRT)及擴充礦物報告模板(EMRT),對特定金屬製品供應商進行調查,以確保所使用金屬的來源合乎規範。
